聯系方式 |
行業動態 |
稱重給煤機技術條件(350t/h高溫高壓煤粉鍋爐) |
發布日期:
2013-8-28
瀏覽次數:
3755
次 |
1、參數﹑容量/能力
1.1 最大連續出力:約29t/h;調節范圍:0-29T/H
.1.2 給煤距離(給煤機進、出煤口中心線距離): 3000mm(暫定)
1.3 進口煤閘門與煤倉出口的接口標高:+11.50 m(暫定) 煤倉出口尺寸:φ800×10 mm (暫定)
出口煤閘門與磨煤機入口接口標高:+6.50 m (暫定) 磨煤機落煤管接口尺寸:φ690×10 mm (暫定)
1.4輸送皮帶寬度: mm(要求不小于600mm)
2、性能要求
2.1 稱重給煤機整機壽命不低于30年。
2.2 稱重給煤機能實現連續均勻地給煤、稱重準確可靠(采用進口的稱重傳感器)。并根據鍋爐燃燒控制系統的要求,無級、快速、準確調節給煤機出力,使實際給煤量與鍋爐負荷相匹配。
2.3 稱重給煤機計量精度:±0.5%;
2.4 稱重給煤機控制精度:±0.5%
2.5 整機無故障運行60000小時以上。
2.6 稱重給煤機抗爆能力按0.45MPa設計。
2.7 稱重給煤機應有容積計量功能,當電子稱重系統故障時,可以轉為容積計量方式,并發出警報信號。
3、結構要求/系統配置要求
3.1 稱重給煤機殼體、進出口閘板門、進出口落煤管、進出口可調聯接器均為耐壓設計,耐壓等級0.45MPa。
3.2 密封風應均勻可調,有效防止磨煤機內的熱風粉返上,同時避免吹落膠帶上的給煤。
4.3.3 機體上應設置合理的觀察窗,內有隔爆式照明燈,以便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并應裝有吹掃用壓縮空氣的接口短管(φ1/2”)。觀察窗應保證密封性能良好,不漏粉。
3.4 稱重給煤機輸煤機構
3.4.1 主驅動滾筒應具有防滑功能。
3.4.2 被動滾筒應具有自潔功能。
3.4.3 膠帶張緊裝置應調節可靠、方便,使膠帶保持張力恒定,保證計量準確。
3.4.4 稱重給煤機應采取有效的膠帶防跑偏措施。
3.5 稱重給煤機應具備可靠的斷煤、堵煤及上煤不足等監測報警功能。
3.6 稱重給煤機下機體應設有清掃裝置(膠帶內、外側清掃器和刮板的清掃機構)。
3.7稱重給煤機進出口的落煤管的壁厚為8mm,并且與煤流接觸的所有零部件材料全部采用防腐不銹鋼304材料。
3.8 進、出口煤閘門能實現手動、自動啟閉,動作靈活、可靠,并具有閥位指示。
3.9 稱重給煤機發生堵煤故障時,應具有反轉卸煤功能。
3.10稱重給煤機皮帶為阻燃型高強度的膠帶。膠帶的選用應滿足有關標準,在正常使用工況條件下,使用壽命應保證5年以上。
3.11 稱重給煤機進口應裝設長度不低于800mm,帶有可拆卸法蘭的直段。
3.12 稱重給煤機應能從側部檢修,更換膠帶。給煤機應設有開關方便的檢修門,計量輸送部分用專用工具可以方便的拆卸,并能從殼體中全部拉出,便于調試檢修。
3.13稱重計量裝置(稱重傳感 器、速度傳感器、稱重托輥等)采用全進口。
3.14稱重給煤機能實現連續均勻給煤,稱量準確,安全可靠,可控性高,能對給煤量進行就地控制或根據鍋爐燃燒控制系統的要求進行遠程手動/自動調節,使實際給煤量和鍋爐負荷相匹配。
3.15 稱重給煤機應設有開關方便的檢修門,計量輸送部分用專用工具可以方便的拆卸,并能從殼體中全部拉出,便于調試檢修。
3.16 稱重給煤機正常運轉時,距離給煤機1m處的噪聲不得超過85dB(A)。
3.17電動煤閘門具有自清潔功能,重復多次運行也不會因煤粒進入而卡澀,手動時開關方便省力。出口煤閘門的位置應在充分了解送粉管道的布置后確定,并保證出口煤閘門及其驅動裝置在運行、檢修時具有所需要的足夠的空間。
3.18稱重給煤機應具有容積計量功能。當稱重傳感系統出現故障時,能自動轉換為容積計量方式,并顯示其給煤率及累計量,同時發出容積式運行狀態信號。
3.19 賣方應對買方最終版設備基礎圖紙尺寸進行會簽。
4.4 輔助設備要求
4.1 對電動機的基本要求
4.1.1 每臺電動機的設計和構造必須保證與它所驅動設備的運行條件和維修要求一致。
4.1.2 驅動裝置控制方式:變頻調速(稱重給煤機電機變頻器要求原裝進口,ABB或西門子,廠家最終由需方確認。能接收外部控制信號及輸出4~20mA的轉速信號)。
4.1.3 當頻率為額定,且電源電壓與額定值的偏差不超過±10%時,電動機應輸出額定功率。
4.1.4 當電壓為額定,且電源頻率與額定值的偏差不超過±3%時,電動機應輸出額定功率。當電壓和頻率同時變化,兩者變化分別不超過±5%和±3%時,電動機應能輸出額定功率。
4.1.5 電動機的額定功率應不小于電動機所驅動設備長期連續運行所需的能力,其值至少應不小于最大制動功率的1.2倍。
4.1.6 電動機電壓:380V
4.1.7 電動機必須能在80-100%的額定電壓和額定功率下啟動,并加速所啟動的設備。給煤機參加自啟動時,廠用電母線電壓只有額定電壓的55%,電動機制造廠應能保證滿足自啟動電壓要求。
4.1.8 在設計環境溫度下,電動機應能承受所有熱應力和機械應力,并要求端電壓保持在額定值的100%時,電動機能達到滿意的運轉性能。
4.1.9 多相鼠籠式感應電動機的堵轉電流,如果沒有得到需方同意不得超過全負荷電流的600%。
4.1.10給煤機和清掃電動機的外殼防護等級應不低于IP65級。
4.1.11 電動機應有固定需方接地導線的合適位置。若采用螺栓連接,在金屬墊片或是電動機的底片上,應有足夠數量的螺栓保證連接牢固。
4.1.12 電動機出線盒方向、位置:由電機向給煤機看,出線盒在左側。
4.1.13 導線接地裝置應設置在電動機主接線盒的一側,或者在電動機后端的底座附近。
4.1.14電機絕緣等級為F級(溫升按B級考核),經真空壓力浸漬無溶劑漆處理(VPI)。 定子繞組溫升限值為80K(電阻法測量), 滾動軸承溫度限值90℃。
4.1.15 電動機的軸承結構應是密封的,能隔絕污物和水,并不能使潤滑劑進入線圈。
4.1.16 稱重給煤機電機為國內或合資一流品牌,如西門子(中國)、上海電機、江蘇大中,最終廠家由業主確認。
4.1.17 稱重給煤機清掃電機原裝進口,ABB或西門子。
4.1.18 電動機、減速機軸承為德國FAG、瑞典SKF軸承,供貨時一起提供軸承型號,潤滑油型號及加油周期。
4.1.19 稱重給煤機本體內照明要求為防爆型,電壓為36V AC,采用飛利浦、海洋王、通用電氣系列產品,由需方最終選擇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