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輸煤機構
1.1主驅動滾筒應具有防滑防跑偏功能。
1.2被動滾筒應具有自潔功能。
1.3膠帶張緊裝置應調節可靠、方便,使膠帶保持張力恒定。
2、下機體應設有清掃裝置。其設計應合理,質量應可靠,連續運行時間不小于5000小時,有過載保護功能。
3、稱重給煤機在殼體側面及端面均應設有開關方便的檢修門,以便進行檢修及更換膠帶。
4、稱重給煤機發生堵煤故障時,應具有反轉卸煤功能。同時停運給煤機。
5、設備應能實現內部溫度高自動停機,關出口閘板門的功能,防止皮帶燒掉。
6、稱重給煤機出口配電動閘板門和環形密封風裝置,防止熱風倒流,進口配手動閘板門,該門的滑槽應有防積煤卡澀功能。
7、各內部軸承有外接加油口,另油導管用銅管或不銹鋼管,并要拆卸清理方便
8、報警系統應具備斷料、堆料、超載等自動監測以及報警跳級檢測再確認保護等技術,保證無故障運行。
9、膠帶應采用阻燃型,皮帶使用最高耐溫180℃。并應保證≥30000小時的使用壽命。
10、設備需提供校秤掛碼及附件,最好要設有較方便的校秤開孔。
11、稱重計量裝置(稱重傳感器、速度傳感器、稱重托輥等)能保證計量準確。系統計量精度優于±0.5% 。